华运仕府商业商务部分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8华运仕府商业商务部分装修工程已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2110-330481-04-01-632381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华运仕府商业商务部分装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9100万元,工程概算
591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1000
万元,建设规模:
该项目宗地面积26628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
地,产业定位为:房地产开发。主体建筑物性质:城镇住宅、商业、商务金融用房,附属建筑物性
质:配套设施。建筑总面积不大于53256平方米,不小于47930.4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0,
不小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配建安置房7220平方米,建设地点:
海宁
市碧云路东侧、海州路北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涉及装修范围为华运仕府商业商务部分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4700
平方米,包括商务楼A、B、C座-2层至10层电梯厅、合同前室、1层大厅、C座四层、五层卫生
间及办公区域的装修及安装、软装家具、弱电监控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
清单为准),招标标准预算价
1002.1388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15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
共服务系统”2025年4月14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资 质“合
格”态的等级不得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1-01-01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已竣工的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
(厂房除外)1个及以上(2021年1月1日指的项目竣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
由原发包方针对竣工时间进行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
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
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
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
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供任命书;;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
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业绩;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工程需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
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述3.8、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
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03-28 至2025-04 -22 9: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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