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2号地块项目架空层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业主单位:广西五象城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代建单位(采购人):广西旅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东侧、宋厢路南侧。

(八)建设规模:142号地块占地面积37457.00㎡,建筑面积160282.14㎡,本次架空层提升面积约2604.41平方米。

(九)采购范围: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2号地块项目架空层品质提升工程施工,提升面积约2604.41平方米,包括以下内容:主题架空层打造,1#健身器械采购、休闲停留空间装修、茶文化主题装修及相关设施采购;2#休闲停留空间装修及相关设施采购;3#休闲停留空间装修及相关设施采购;5#休闲书吧、沙发阅读区装修及相关设施采购;6#休闲停留空间装修及健身器材采购;7#休闲停留空间装修及相关设施采购;8#儿童游乐区装修及相关设施采购;9#健身区、休闲停留空间、老年休闲娱乐区装修及相关设施采购;10#攀岩墙、休闲停留空间装修及相关设施采购;11#老年休闲娱乐区、休闲停留空间装修及相关设施采购等。具体实施范围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十)合同估算价:约103万元。

(十一)要求工期:134日历天。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二)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三)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含)工程师以上职称。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信用情况: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供应商、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在评标阶段通过查询供应商、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3、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六)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体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七)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规定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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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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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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