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颍东区乡镇水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025年一期)智能表、表箱、管材等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3-2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颍东区乡镇水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025年一期)智能表、表箱、管材等采购项目二标段已由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颍东区乡镇水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备案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阜阳市颍东区兴东水务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阜阳市颍东区兴东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颍东区乡镇水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025年一期)智能表、表箱、管材等采购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东区

2.2建设规模:颍东区乡镇水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025年一期)智能表、表箱、管材等采购项目,总投资约2774529.30元,一标段采购智能表、表箱;二标段采购管材、管件等配件。具体数量规格详见货物清单。

2.3交货期: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范围内全部的货物。 

2.5标段划分: 2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2774529.30元,其中一标段636280.00元;二标段2138249.30元;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采购管材、管件等配件要求:

(1)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PE管材),如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明文规定审批权下放的,须具有被下放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2)具有省级(含)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省技术监督局或省科学研究院)出具的该类产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管材管件);

(3)良好的财务状况、信誉;

(4)近 5 年(2020 年 1 月以来)具有 1 个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下同);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 代理经销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2.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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