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聂荣县县级大院供暖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8项目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暖工程 8961.44m2,室外总图供暖工程1项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聂荣县县级大院供暖改造项目: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建设规模:供暖工程 8961.44m2,室外总图供暖工程1项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那曲市聂荣县。
2.4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政府县级自筹资金,已落实100% 。
2.5建设工期:6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聂荣县县级大院供暖改造项目: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资质条件要求:
(1)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工程的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
3.2 人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要求须齐全,否则此项评审不能通过。
3.3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须完成在藏备案。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中,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的相关行为记录的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记录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聂荣县县级大院供暖改造项目:
获取时间: 2025-03-29 00:00 -- 2025-04-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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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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