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经纪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8本招标项目为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经纪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法设立的保险经纪业务服务机构,可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全面、专业、客观的保险咨询、保险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及后续的理赔协助等相关服务,特别是在保险业务理赔过程中遇到纠纷或争议时,可根据保险法律法规及理赔合同条款、理赔流程,协助公司在保险公司的合法受偿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本次针对公司财产与责任险、机动车辆保险等业务的保险经纪服务开展招标。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2.3项目地点: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祥和龙商贸有限公司及绥化市通达实业总公司;
2.4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需一年一签订;合同到期后,公司有权不再续签合同,合同不再续签的双方合同关系终止;
2.6招标范围: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单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工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上截图,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上一年度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查询的年度报告网上截图。
3.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保险中介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营业保证金或投保经纪人职业责任险(提供证明相关文件);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是法人授权的法人下属单位,提供法人单位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为我公司提供的服务人员须配备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3.6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正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张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
3.7被列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或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承诺)
3.8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近三年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投标人在监委查办相关案件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提供承诺)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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