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大学开封校区第一批消防改造提升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开封校区第一批消防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4000元(含税)

4.采购概况:
4.1项目概况:河南大学开封校区明伦校区校内公寓,金明校区南苑学生公寓,金明校区图书馆楼室内消防改造。学校宿舍楼及图书馆楼建成年代较久,部分建筑消防设施出现老化,设备陈旧,难以满足现行建筑安全规范和消防标准,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通过本次改造,提升明伦校区校内公寓和金明校区南苑学生公寓,金明校区图书馆楼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完善消防功能,打造安全的居住环境,为学校师生打造良好的生活条件。

4.2消防设施改造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等。

 河南大学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

 业主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及设计要求。

(2)设计范围及内容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消防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和室外消防管网、建筑防火、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楼顶高位水箱、消防主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消防手报、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电源火灾监控系统等。

 (3)设计内容

建筑设计:根据现有建筑确定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

结构设计:根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合理的防火结构选型和计算,确保结构消防安全。

给排水设计:涵盖生活给水系统、生活排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分离消防和生活用水管道,合理规划管网布局,选用节能、环保的设备及管材。

电气设计(如有):进行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智能化系统(如有)设计,满足用电负荷需求,保障供电安全可靠,实现消防智能化控制功能。

景观设计:对项目的现有室内景观、装饰装修造型进行防火设计,使用耐火和阻燃材料,避免使用可燃材料等。

室内装修设计(如有):依据建筑功能和消防需求,进行室内装修材料选用等,使用耐火和阻燃材料,避免使用可燃材料等。

(4)设计要求

 功能性要求:各功能区域布局合理,流线清晰,满足师生教学及生活、办公的使用功能和运营管理需求。

安全性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安全规范,确保建筑结构安全,防火、防雷等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设置合理的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

 经济性要求:在满足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合理选用建筑材料和设备,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

 环保与节能要求:贯彻绿色建筑理念,采用节能灯具、节水器具、保温隔热材料等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5)设计成果交付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全套的施工图纸和预算编制说明资料,包括不少于2套预算说明、6套的施工图纸及完整电子版一份,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

4.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合格(签订合同15天内完成设计,提交正式施工图纸) 。

4.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6 项目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和明伦校区。

5.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设计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12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相关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主持过相关行业(机电安装、消防等专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提供合同)。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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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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