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随案病历数字化扫描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81.项目编号:CIGN2
2.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随案病历数字化扫描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00万元;
5.采购需求:电子病历随案生成:合同生效后1年产生的病历做到电子病历随案生成,病历随到随扫,为院方提供电子阅卷。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3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4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5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2024年09月01日至2025年02月28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0.供应商具备保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格证书》;
3.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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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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