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彭州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彭州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的批复、成农办〔20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农办〔2025〕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成都市彭州市 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濛阳街道凤凰石社区、蔬香村、清圣村、丰碑村、桂桥村,隆丰街道石迎村、军屯村,葛仙山镇普红村,丹景山镇石牛社区,九尺镇龙福村、青雀村。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水田恢复建设3万亩。具体建设内容为:1.田(地)块整治工程:田型调整1284.2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整治)灌排渠181.7km。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整治)田间道路62.5km。4.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1284.2亩。其中:施工一标段建设内容为包含设计图纸范围内丹景山镇石牛社区、葛仙山镇普红村、隆丰街道军屯村、石迎村水田恢复建设0.804万亩;灌溉与排水工程:整治、新建渠道57.336km;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改造田间道路15.094km;施工二标段建设内容为濛阳街道清圣村、九尺镇青雀村、龙福村水田恢复建设1.103万亩;田块整治工程:田型调整807.08亩;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807.08亩;灌溉与排水工程:整治、新建渠道61.516km;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改造田间道路20.628km;施工三标段建设内容为濛阳街道丰碑村、蔬香村、凤凰石社区、桂桥村水田恢复建设1.093万亩;田块整治工程:田型调整477.12亩;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地力培肥477.12亩;灌溉与排水工程:整治、新建渠道62.804km;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改造田间道路26.785km;
2.4 监理服务期限: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按相关规范归档、配合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为止;
2.5 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
2.6 总投资额:建设项目总投资(一二三标段合计):13931.7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9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施工监理业绩或土地整理施工监理业绩或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6日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