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四)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8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木垒金风天润国创实验风电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金风科技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四)
1.3项目概况:
1.4金风科技国创中心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试验机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场南北以将淖铁路为界,东西以胡杨林旅游公路为界,该标段位于整个风场西侧和南侧区域,共建设容量105MW,配置共6台风力发电机组,通过2回35千伏集电线路分别接至南北侧新建升压站35千伏侧。
1.5实施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主要工程量为6台风力发电机组基础、6台箱变基础及安装、35千伏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6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工程、联合接地、场内YF001new、YF002new、YF003new道路工程、施工期间沉降观测、环水保施工工程等,包括该区域风电场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及相关施工协调补偿,直至项目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移交相关的所有工作,投标人应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整体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
本标段范围内风机为:YF001new、YF002new、YF003new、YF004、YF005、YF006。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图纸。
3.安全及质量目标
3.1以《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为基准,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相关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
3.2符合招标方提供的《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风电工程建设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风电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说明: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执行。
4.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2025年04月25日,全部完工时间2025年7月10日,吊装工期按照机组实际供货时间顺延,最晚于7月30日完工,全容量并时间2025年10月30日。总工期97天。
说明:投标方应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并结合自身内、外部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计划,对于项目关键节点应予以明确并提供保证措施。
详见《技术规范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通用资格要求如下:
5.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5.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5.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2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5.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2.2、安全生产许可: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3、体系认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4、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5、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经验。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48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范围至少同时包括风机基础、集电线路、场内道路),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5.2.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1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于投标人。
5.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现场踏勘
6.1现场踏勘联系人:(登录后查看)
6.2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6.4各投标人应在踏勘工程现场时,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地质、地理、自然环境(有地勘报告且进行了现场踏勘)等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1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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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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