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分析化验仪器招标公告

2025-03-2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分析化验仪器采购,招标人为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拟采购一批分析化验仪器,包括3台气相色谱仪、1台元素分析仪、1台磨耗性能测试仪、1台超高温特性粘度计、1台CNC标准试样制样机、1台溴价溴指数测定仪 、2台环境试验箱、1台双缺口制样机共11台仪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设备供货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配套设备部件的设计、制造、结构、性能、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项目地点:陕西省蒲城县孙镇煤化工业园。

2.4 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到货。

2.5 质保期:设备交货后18个月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三个月内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三个月内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化工行业分析化验仪器类似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有效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化工行业分析化验仪器类似销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有效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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