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大地杭州公司-沈阳项目-强效除臭剂采购谈判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4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危险废物填埋场扩建工程,扩建工程的二期柔性填埋场建于一期填埋场南侧,为提高初始库容,二期填埋场将新建围堤使得一、二期整个填埋场区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区域,围堤高度根据现场地形高出地面2m~4m。 一期进行封场设计,封场堆高75.00m。同时对一期填埋场库顶铺设防渗结构,继续作为二期填埋场使用,最终堆填至83.00m。二期扩建后,新增总库容约为50.69万m3,有效库容39.13万m3,采用分区填埋。库底平整最低标高控制为58.10m。当二期填埋场填埋高程超过达到一期填埋场封场高度后,将在一期填埋堆体上继续填埋废物,则二期填埋场将和一期填埋场形成一个完整的填埋堆体。最终达到设计填埋库容后进行封场。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沈阳市危险废物填埋场扩建工程范围内6区除臭剂。具体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供应商技术要求书。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 供应商技术要求书。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除臭剂一次性进场,自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项目部)的书面供货通知后2个日历日,按书面通知的相应规格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原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场区内。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应答人须具备除臭剂生产或销售资质,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应答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的同时还须提供所代理厂商的营业执照。(2)管理体系认证: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应答人须提供近1年内具有CMA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产品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体现出PH、活性成分、硫化氢去除率、氨去除率、硫醇类去除率、TVOC去除率)。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营业执照。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应答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有3个及以上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供货数量或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4.信誉要求:应答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5.其他要求:5.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3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8日 到 2025年03月3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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