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2025-03-28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批次)(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发改【2024】2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24】 2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简家坝片区

2.3建设规模:本次建设内容为特勤消防站、环境安全智能监管中心及设备用房、道路及附属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2.4计划工程总工期:3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

2.5.1设计范围:建设内容包含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特勤消防站、环境安全智能监管中心及设备用房、园区道路、供水管网、景观绿化等)、各类专项设计及施工过程的配合等,进行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和本次招标限额进行设计)、设计总协调等工作,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

2.5.2施工范围:施工图和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包括不限于:竣工图编制、试运行、验收、工程移交、资料移交及保修等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化工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3)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5家(含5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18日下载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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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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