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战略性农资(储备)库镇江中心库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8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徐州历史文脉—彭城七里展示馆项目 已由 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徐政服复〔202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历史文脉—彭城七里展示馆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1.2 建设规模:对云东文化街区1#楼进行展陈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主要包括建筑装饰工程及相关多媒体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其中:建筑装饰工程约1200万元,消防工程约27万元,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约83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约2107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5.1 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需求说明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为准。

2.1.5.2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1.5.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全专业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完成规划手续办理、配合图审(含消防图审)、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含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算审计等全部内容。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专项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以下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95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住宅及商住建筑除外),类似工程业绩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上链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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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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