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烟台分行烟台毓璜顶医院银医合作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2025-03-282.招标编号:ZZS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4.招标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1600万元(含税价)。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烟台毓璜顶医院银医合作智慧结算相关软件改造及配套设备维护采购,本项目是基于医院his系统进行的功能改造及技术开发项目,需实现与医院现行的his系统对接。
8.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1名中标单位。
9.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承诺函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
9.2专用条款:
无。
9.3其他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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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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