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搬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汕头市龙湖区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搬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三年维护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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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9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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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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