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物资协议库存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8
招标编号:23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货物清单。货物清单的“交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实际交货时间以供货单约定为准。本项目协议库存供货期限详见合同协议书。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业绩要求 |
资质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代理 |
是否要实物ID |
|||||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同类产品累计业绩 |
关键参数 |
生产设备及能力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3C认证证书 |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
其他资质要求 |
||||||
1 |
2325AA-2101005-0200 |
低压开关 |
- |
- |
-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是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是 |
2 |
2325AA-2101005-0201 |
低压开关-光伏控制 |
- |
- |
-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是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是 |
3 |
2325AA-1106002-0200 |
电能表屏 |
30面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4 |
2325AA-1106001-0200 |
端子箱 |
50套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是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5 |
2325AA-1106008-0200 |
空屏柜 |
300面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接受代理 |
否 |
6 |
2325AA-1101029-0200 |
故障录波装置 |
50台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7 |
2325AA-1104006-0200 |
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厂站端) |
50套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厂站端)”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8 |
2325AA-1104003-0200 |
时间同步装置 |
100套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应答人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交由国家认可具有北斗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包括具有北斗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检测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北斗检测资质证明材料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9 |
2325AA-1502009-0200 |
防鸟设备 |
5000套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10 |
2325AA-2202075-0200 |
屏蔽手套-计量现场作业防护手套 |
50万元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应提供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低压作业防护手套”检测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接受代理 |
否 |
11 |
2325AA-2212054-0205 |
安全标识牌-变电站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800万元(安装业绩不计入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 |
-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不锈钢材质标识牌的检验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12 |
2325AA-2212054-0201 |
安全标识牌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800万元(安装业绩不计入销售业绩)。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 |
-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不锈钢材质标识牌的检验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13 |
2325AA-2209118-0200 |
铁塔防坠落导轨装置 |
30000米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具备CMA或CNAS资质国家级质检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接受代理 |
否 |
14 |
2325AA-1207002-0200 |
电视会议终端设备 |
10套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接受代理 |
否 |
15 |
2325AA-1206008-0200 |
综合接入设备 |
综合接入设备10套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接受代理 |
是 |
16 |
2325AA-1206008-0202 |
综合接入设备-光伏揉控 |
综合接入设备10套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分布式电源接入单元、物联表光伏控制模组的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接受代理 |
是 |
17 |
2325AA-1213002-0200 |
直流-48V通信电源成套设备 |
100套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接受代理 |
否 |
18 |
2325AA-9203008-0200 |
通信配线设备配件 |
10个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接受代理 |
否 |
19 |
2325AA-1027001-0200 |
交流穿墙套管 |
100只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20 |
2325AA--1001012-0200 |
箱式变电站-后审 |
150台 |
温升试验(箱体外壳温升级别)≤10K;声级测量(声压级)≤55dB;绝缘水平试验结论满足GB/T17467-2020;主回路和接地回路承受额定峰值和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能力试验结论满足GB/T17467-2020;箱变内部燃弧试验结论满足GB/T17467-2020;变压器符合GB20052-2020能效2级/能效1级。 |
生产设备:1、母线加工机、起重设备、剪板机、折弯机、其他主要制造设备(生产高压开关装置适用)2、真空滤油机或真空注油设备(油浸式变压器适用)、真空浇注设备(干式变压器适用)、绕线机、干燥设备、其他主要制造设备(生产变压器适用)。注:第1项和第2项须满足其中一项。;试验设备:1、主回路绝缘试验设备2、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设备3、接地电阻测试仪4、其他设备 |
1、本体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内含变压器能效等级)(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2、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配套变压器能效等级报告+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注:第1项和第2项须满足其中一项。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21 |
2325AA-1028004-0200 |
矩形母线 |
300万元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22 |
2325AA-1307011-0200 |
数字化电能表 |
50只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23 |
2325AA-1307026-0200 |
物联表本地通信单元 |
1000只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1.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双模通信单元主芯片的芯片级互联互通检测报告;2.应提供双模通信单元主芯片的芯片设计厂商的授权书(若上述第一条中的芯片级互联互通检验报告为投标厂商自身提供,则可豁免此项);3.应提供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双模通信单元的全性能检测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是 |
24 |
2325AA-2806001-0200 |
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
50套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电能量计量采集系统(厂站端)”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25 |
2325AA-2804005-0200 |
智能变电站时间同步系统 |
50套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应答人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交由国家认可具有北斗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包括具有北斗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检测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北斗检测资质证明材料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26 |
2325AA-1402011-0200 |
集束绝缘导线 |
500千米 |
绝缘材料:交联聚乙烯。导体截面(不小于)mm2:120。导体材料:铜或铝。 |
生产设备:1、绞线机2、挤塑机3、交联设备;试验设备:1、拉力试验机2、直流电阻测试仪3、读数显微镜/投影仪4、绝缘电阻测试仪5、测厚仪6、耐压设备7、老化箱8、热延伸测试仪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 |
否 |
不接受代理 |
否 |
27 |
2325AA-1404003-0200 |
控制电缆 |
50公里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29 |
2325AA-1408010-0200 |
电缆接线端子 |
100万元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接受代理 |
否 |
29 |
2325AA-1403004-0200 |
普通光缆 |
50千米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30 |
2325AA-1405043-0200 |
交流复合相间间隔棒 |
1000支 |
-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 |
按行限单价,详见附件2 |
不接受代理 |
否 |
注:
1.此表是对投标人资质业绩条件的基本要求,技术规范中与此表要求不一致处,以此表为准。技术规范中提出此表以外的资质业绩要求(如提供样品等),不作为评审依据。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以此表为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制造商投标的应在“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一页清晰标注自己为制造商。
3.每个投标人在同一分标中被推荐的标包数量限额:本次招标所有分标均限中1包。
4.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对于接受代理的分标,如代理商投标,业绩计算标准为该代理商业绩,排除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等主体的业绩。
5.对于涉及地理信息定位、导航、授时等技术的终端(装置),要求仅接收或仅处理北斗卫星导航信号,不满足该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涉及的分标有:时间同步装置、智能变电站时间同步系统。)
6.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含试验报告)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关键项目及数据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7.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所有业绩支持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投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为进一步促进供应商诚实守信、保证质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统一合并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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