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商贸物流(集团)经营场所室内外装修及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公告

2025-03-28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商贸物流(集团)经营场所室内外装修及改造项目设计
1.2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工程规模:涉及装修范围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1 采购需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平面布局图、效果图、机电点位图等)、编制设计概算文件,提供主材表、主要施工做法等,配合甲方完成方案调整,满足EPC施工招标要求,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工作。
2.2服务期限:10日。
2.3 服务地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中路818号新世界广场超高层办公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自行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附情况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须含装修工程)业绩,数量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注册师证书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或公建项目装修设计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上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驻场办公(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谈判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采购;
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2日起每天10: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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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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