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余江区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整体搬迁——护理单元设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2025-03-2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56000.00 元
最高限价:2720326.2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余购2024F001289084 | 鹰潭市余江区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整体搬迁医疗设备采购 | 1 | 批 | 4356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整体供货及全部安装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1.3投标人必须注册;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项目预算预留额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采购项目中标金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给中小型企业的60%),需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0:00 至 2025年04月08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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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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