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体检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3-29

投资项目代码

2502-440106-04-01-686988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体检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体检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医院体检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

资金来源

私营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私营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体检医院体检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拟对新租物业、2号楼六层及3号楼一层进行装修改造,改造面积5294.05㎡,室外改造面积约1250㎡。

招标内容

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审核竣工图等。施工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施工图设计等有关资料及说明,完成本项目的拆砌工程、加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外立面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医疗专项系统、其他配套工程、医疗设备购置以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项目移交等。负责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和结算的编制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5年4月,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390.2371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设置。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不超过1名,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不超1名;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为牵头人(或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联合体设计方为准;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3.4投标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的资格要求为: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3.6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3.7其他要求:3.7.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7.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3.7.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7.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9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8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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