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成都丰田商品车临时堆场项目(三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3-28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物流(成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成都丰田商品车临时堆场项目(三次)
2.2实施地点:场地出入口需与丰田公司3号门出口行驶距离不超过40km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2.4最高响应限价: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末尾处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企业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在该项目投标和业务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一汽物流廉洁合同/廉洁协议/廉洁承诺、技术要求、商务合同、年降约定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对我司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取消中选资格)
1.承诺业务正式运行前,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资源配置到位;
2.承诺不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3.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商务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等相关要求执行;
4.同意执行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合同使用电子签章工作的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3.1.3场地要求:
1)供应商具有土地使用权
2)场地面积:供应商响应场地面积(单一场地)不得少于12万㎡。
3)距离要求:场地出入口需与丰田成都车场出口(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开发区经开区南三路222号一汽丰田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三号门)行驶距离不超过40km
供应商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供应商应具有场地使用权。提供的场地如为自有场地,则需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场地,则需同时提供①租赁合同/协议【能够追溯到场地所有人的全套租赁合同(或意向协议)】②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2)政府部门出具的土地证明中的宗地图或专业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图,如提供测绘图,需加盖测绘公司公章,同时提供测绘公司资质材料;
3)行驶距离以高德导航显示的货车行驶路线截图为依据(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且导航路线不得包含大型货车禁行路段以及限制大型货车通过的桥梁、涵洞、隧道、限高架等,提交高德软件截图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不接受母、子、分公司同时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23时00分至2025年4月2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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