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前期评价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前期评价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前期评价机构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负责项目工程前期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含报告、监测、验收等),配合完成核准(审批)阶段所有支撑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各专项报告以及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成本及其他测算、专题研究等、协助采购人编制前期相关各类请示文件、整理会议纪要以及各类上报文件等工作,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核准备案,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报告编制和监测服务;

(002)验收服务;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兼投不兼中)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廊坊临空经济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备注:资信证明为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上截图)。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3 月29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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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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