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芙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9
项目名称:芙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459.87元

最高限价:1,300,459.87元

项目总投资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合同包1(芙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芙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1)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含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注: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1、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9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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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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