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长效治理第三方问题采集项目(2025-2027年)采购公告

2025-03-28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长效治理第三方问题采集项目(2025-2027年)

预算金额:7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720万元/三年,240万元/年

采购需求:

 

随着整个南京市数字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南京市鼓楼区数字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也同步建设起来,该系统的总目标是:依托空间信息技术、工作流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城市部件和事件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空间可视化,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并实现政府信息化建设相关资源的共享,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品位。

 

合同履行期限:至所有合同内容履行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 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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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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