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中心化验室及1#立体仓库等)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3-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中心化验室及1#立体仓库等)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外购乙烯作为原料,以生产高端新材料为目标,建设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以下简称“本项目”)

2.3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以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或开工通知为准。

中交日期:2025年12月30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名称

主项号

主项名称

范围内容

中心化验室及1#立体仓库等工程总承包(EPC)

5501

1#包装厂房

 

5502

1#立体仓库

 

6102

中心化验室

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分析,含环境保护监测站

界面划分以批复基础设计文件中的主项分工界线为准。

2.5招标范围

包括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中心化验室及1#立体仓库等)的详细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设备设计、竣工图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施工(含排障)、预试车、工程中间交接的管理及实施工作,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试生产、开车保运(至72小时试运行性能考核,试运行性能考核合格后保运工作发包人另行签订保运合同),竣工验收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完成数字化交付、资料归档,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工作。按照统一规定,配置施工范围内各类标识及标牌。

还包括:本标段范围内的甲采物资的卸货和保管;桩基施工;配合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方无损检测、桩基检测工作(含桩头周边余土清理、外运);配合联合试运转及开车保运工作;试车期间的转动设备润滑油、脂加注(油脂甲方提供);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钢结构防火性能检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及标定;试验、校验、检验、检测;无负荷送电、消缺、72小时试运行性能考核。过程结算和明细资产预转资。门禁、入侵报警系统等智慧工地建设其他相关工作的安装及调试。

所有(含甲采)电学仪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等)、仪控测量设备(含热电偶、热电阻、压力表、双金属温度计、温湿度计、便携式报警仪、现场有毒有害报警仪、易燃易爆报警仪等)报有资质的单位检定或校准。

不包括:甲采物资;桩基检测;设备、管道、钢结构现场焊接的无损检测;规程和规范要求需要第三方检测的其他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库内载明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质、等级一致,且资质状态为“正常”。(以开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承诺设计分包商资质符合3.2.2.1要求。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3.2.2.2承诺施工分包商资质符合3.2.1.1、3.2.1.2要求。

3.2.3联合体投标

3.2.3.1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应满足3.2.2要求;

3.2.3.2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满足3.2.1要求。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自成立年起提供。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项石油化工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应为EPC工程项目的总包方或联合体牵头单位)。

3.5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EPC或设计项目经理的业绩。

3.6.3联合体投标

3.6.3.1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应满足3.6.1要求。

3.6.3.2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项目经理应满足3.6.2要求。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1.2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EPC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1.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EPC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8.2 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3.8.1的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1联合体成员不能为两个以上。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项目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即: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3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减少管理层级(即:工程总承包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等分层级,要有相应管理团队)。

3.12.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2.5联合体成员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库内载明的资质、等级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质、等级一致,且资质状态为“正常”。(以开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

3.13.1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的在建项目。

3.13.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3.13.3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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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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