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基于分布式光纤智能监测的隧道与深基坑支护结构安全分析技术课题研究招标公告

2025-03-28

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基于分布式光纤智能监测的隧道与深基坑支护结构安全分析技术课题研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gq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基于分布式光纤智能监测的隧道与深基坑支护结构安全分析技术课题研究 已由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通过,项目业主为 浙江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出资占比:浙江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出资50%,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土建4标项目经理部出资20%,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 ,招标人为 浙江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基于分布式光纤智能监测的隧道与深基坑支护结构安全分析技术课题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2.2项目概况: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起于苏浙省界南浔镇沈庄洋村,在省界与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江苏段接轨,途经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长兴县,终于长兴站,线路全长64.8公里。全线共设车站11座,其中,南浔站、漾南站、织里站、桥南村站、图影站、洪桥镇站、长兴站7座为高架车站,八里店站、银山二路站、银山一路站、太湖路站4座为地下车站。新建洪桥镇车辆段1座、控制中心1座、牵引电力合建所2座、分区所1座、直放站12座。正线为双线,正线最高运行速度160公里/小时,采用25kV交流供电,项目总投资275.08亿元,计划于2027年建成。

本项目包含了弁山隧道、图影隧道,施工难度高、风险大,隧道总长约4489m。其中弁山隧道上跨龙之梦隧道,两者平面交角约68°,围岩等级均为Ⅳ、Ⅴ级,围岩稳定性差,且隧址区域涉及岩溶等不良地质较多,周边环境复杂。此外,全线超过20米的深基坑共有8个,其中最深基坑深度达25米(太湖路车站),为浙北地区最深基坑,项目位于杭嘉湖平原,沿线地貌类型主要为太湖平原水网区,软土地层深厚,场地分布有厚约60~160m的第四系松散沉积层,尤其是场地上部存在的流塑-软塑淤泥质粉质黏土层,具有高含水量、高压缩性和低强度的特性。因此隧道和基坑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保证工程顺利推进和周边环境有效控制,根据项目特点,计划在基坑、隧道分布式光纤监测领域开展课题研究,目前计划以基坑、弁山隧道、图影隧道及盾构隧道为研究对象,开展地下结构分布式光纤监测与地下结构稳定性研究,对隧道与深基坑支护结构安全进行分析。

2.3 服务期:暂定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同时应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至完成科研服务指标为止。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基于分布式光纤智能监测的隧道与深基坑支护结构安全分析技术课题研究,科学研究技术的主要工作内容:(1)地下结构光纤监测与预警系统研发;(2)地下结构受力与变形信息分析;(3)地下结构混凝土与岩土性能研究;(4)地下结构稳定性研究;(5)对隧道、地连墙等地下建筑结构施工方案提供专业指导,项目团队每年来项目指导不少于2次;(6)进行项目奖项申报。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服务费约199.9850万元。

    3.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相应的课题研究能力和足够技术支持,且同时具备完成本项目任务所必要的试验场地、设备及资金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名(含牵头人);(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招标人进行招投标活动,作为一家投标人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处理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5)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均对联合体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课题研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还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过一项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课题研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内容的,还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三)其他:

3.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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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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