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雄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程(一期)帽子峰镇、古市镇、江头镇、乌迳镇片区二和邓坊镇片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28
采购项目编码

440282MB2E344852503280329

采购项目名称

南雄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程(一期)帽子峰镇、古市镇、江头镇、乌迳镇片区二和邓坊镇片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

工程实施范围涉及帽子峰镇、古市镇、江头镇、乌迳镇、邓坊镇,建设面积约5.82万亩,总投资约18293万元,其中施工工程金额约14925万元(施工合同价),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农田灌溉与排水渠道、机耕道路、陂头、泵房及设备安装、引水输水管道、土地平整等以及过路桥涵、跨渠板、下田坡道、进出水闸等附属设施建设。服务内容主要是对以上工程施工实际发生工程量及结算造价进行结算审核(需查勘现场),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和相关资料提交给我单位并递交南雄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备案抽查,同时需配合南雄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对该项目抽查的复核现场勘查、结算造价审核等工作。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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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投资额(¥182,929,500元)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在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报告后,需报送至南雄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备案备查。为确保工程结算审核单位认真负责做好结算审核工作,严格把控审核质量,确保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韶关市市级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评审办法(试行)(韶财预[2021]13号)》等文件,严格控制审核结算造价工程质量文件偏差率不得超过3%,或每个清单项偏差不得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出现以上情况时实施结算审核单位处罚机制,处罚机制纳入委托服务合同违约条款。具体处罚标准(见附件)及条款在签订服务合同时约定。

服务时限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21】742号)文件编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计算表》(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政府令第205号)》等文件,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用=基本收费+效益收费,实际结算审核费用以送审结算价和最终结算审核报告结果为计算基数。基本收费,以送审结算价为计费基数,按照收费标准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效益收费方面,为严格控制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质量、真实性、准确性,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结算造价工程质量文件偏差率不得超过规定的3%,如送审结算价偏差率<3%的部分不计效益收费,按基本收费计算审核服务费用,如送审结算价偏差率>3%的,超过3%以上部分金额的效益收费=核减额*5%,该部分效益收费由相应施工单位承担支付给结算审核单位。效益收费以送审结算价和最终工程结算审核价为计费基数。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2025-04-01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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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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