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公司齐翔腾达锅炉能效测试服务项目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9
1.3采购范围及要求: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能效测试项目。约计电站锅炉5台、有机热载体炉5台,进行锅炉能效测试。

1.4服务期限及要求:有效期2年,按相关规程完成能效测试检验。

1.5实施地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质量标准/要求:出具地方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淄博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认可的能效测试报告,出具的锅炉能效测试报告需满足淄博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锅炉定期检验报告的要求。

1.7 此项目最高限价金额:10万元(含税6%);电站锅炉能效测试单价14500元/台,有机热载体炉能效测试单价5500元/台,报价时需要报总价和单价。

预算总价仅作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使用,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工作量,后期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供应商不得以数量变化不履行相关义务,不承诺最低价成交。结算价格=能效测试单价×实际工作量,实际工作量按采购人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并盖章为准。

1.8结算付款方式:检验完成后出具能效测试报告并对合同中检验工作量进行统计,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工作量确认单,按照实际能效测试的锅炉数量所产生的费用为准结算。付款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6%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相关材料后3个月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的方式完成付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机构甲类B1级以上资质,检验机构资质证书中需具备检验项目GD2。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需保证无任何因检验检测问题而导致的行政处罚记录,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的违法行为,无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受到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3月29日起至2025年4月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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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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