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3-28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25

最高限价(万元):225

采购需求: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开展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全过程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作。服务的内容是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规划与设计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管理、业务及技术支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专项咨询服务等。同时满足第五章相关要求。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提交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报告并评审通过;规划与设计服务提交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规划与设计服务并提交评审通过的成果资料;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专项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止;驻场服务时间:驻场不少于2年,驻场开始时间以双方确认的《入场通知书》时间为准。项目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顶层规划及建设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结束合同签订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15%;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内所有软硬件系统上线使用且通过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40%;上线使用六个月且通过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16%;医院通过电子病历五级评审再支付合同总价的3%;医院通过互联互通四级甲等评审再支付合同总价的3%;医院通过智慧服务三级评审再支付合同总价的3%;医院通过智慧管理三级评审并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服务的智慧医院信息化项目全部通过终验止。详见第五章的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原则上为2年,具体时限以通过国家评审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1)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①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业务范围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②具备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或有线通信或电子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③具备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业务范围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或有线通信或电子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责任和权力,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单位不得超过2家。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或声明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31 06:00至2025-04-0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