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利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31
项目名称:平利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审计服务 平利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5,000.00 20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