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灰渣、化水系统运行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8
一、招标条件

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灰渣、化水系统运行外委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为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灰渣、化水系统运行外委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北市

3.服务期限:提前入场期(预计为2025年4月底至2025年12月底)+正常运营期(三年度),其中进入正常运营期后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履行评价程序,评价好的可以续签,评价不好的招标人可以终止续签合同,终止续签合同的须配合招标人完成新单位进场交接后方可离场。

注:提前入场期为:双机168试运前,因本项目目前仍处于基建期,投标方需要参与项目调试相关工作,具体人员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派驻到位,结算按照实际考勤工作时间与人员日平均工资为准。

正常运营期为双机168试运结束后次日顺延一年,具体时间以业主单位通知为准。

4.招标范围及内容:

投标人全面承担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尿素水解区)系统、除灰渣、化水系统运行、安全文明生产及现场管理等工作,承包整个脱硫、脱硝系统(尿素水解区)、除灰渣、化水系统范围内的相关设备的运行、检查、操作、检修安措布置恢复、两票三制管理、台账管理以及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等,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5.标包划分:共计1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如下(1)和(2)业绩:

(1)不少于1台单机装机容量为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的灰硫系统运行业绩。

(2)不少于1台单机装机容量为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的化水系统运行业绩。

注:业绩需提供的证明资料要求及说明:

①提供合同关键页(如:项目名称页、合同签章页、项目范围页、项目规模页等关键信息页)。

②上述业绩(1)须同时提供履约过程评价(或反馈)意见,或履约完毕的证明(如:履约完成后的验收证明、评价意见、反馈意见等);上述业绩(2)须同时提供履约完毕的证明(如:履约完成后的验收证明、评价意见、反馈意见等,但需体现“履约完毕”的要素)。履约过程评价(或反馈)意见或履约完毕证明需加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的印章,仅有人员签字的证明不予认可。

③若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评审所需的项目特征(评审指标,如:机组台数、单机装机容量、燃煤机组)等,则须同时提供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项目特征(评审指标)的其他证明资料【如:技术协议、加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

④同一业绩合同同时满足上述(1)和(2)要求的,予以重复认可(1)和(2)业绩。

3.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破产状态。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时间段)处于有效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 2025年4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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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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