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迷走神经电刺激植入术手术设备采购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2025-03-28
项目编号 |
GN2 |
发布日期 |
2025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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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迷走神经电刺激植入术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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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 |
于 2025 年3月28日至 2025 年4月8日下午17:00 整(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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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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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采购人 |
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100%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迷走神经电刺激植入术手术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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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亳州市利辛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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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
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迷走神经电刺激植入术手术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供货(含包装、运输及保险)、质检(含第三方)、验收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人提供答疑、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及清单等文件,供应商应充分阅读、理解前述资料,避免遗漏工作内容和数量,成交后须完成合同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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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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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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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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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应材料。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应材料。 3、拟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应材料。 4、拟响应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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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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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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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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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2025年4月9日10:30整(北京时间)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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