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中心武夷山军休科2025年度零星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31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中心(本级)委托,对[350001]389003[CS]2025001、福建省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中心武夷山军休科2025年度零星修缮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中心武夷山军休科2025年度零星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09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389003[CS]2025001
项目名称:福建省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中心武夷山军休科2025年度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中心武夷山军休科2025年度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B08010000-房屋修缮 |
福建省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中心武夷山军休科2025年度零星修缮项目 |
1(项) |
否 |
武夷山军休科客房、厨房、餐厅、办公室、门卫房、护坡漫步道修缮及其它物品更新等 |
75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公告截图。同时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31至2025-04-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1 09:00:09(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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