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智库、城市实验室(一期)政府部门共享版等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31
项目名称: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智库、城市实验室(一期)政府部门共享版等信息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包1(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智库、城市实验室(一期)政府部门共享版等信息化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智库、城市实验室(一期)政府部门共享版等信息化项目 1(项) (一)低效用地再开发 建设内容包含底数数据库建设、闲置土地认定、闲置土地处置管理、低效企业认定、低效企业处置管理、低效未利用地整治管理、电子作战沙盘大屏展示、运维管理等模块。 (二)规划智库平台 建设内容包含土地报批晴雨分析、土地供应晴雨分析、耕地家底动态分析、房产交易晴雨分析、产业用地综合评价、城市商圈活力评价、公园绿地活力评价、夜间经济活力评价等模块。 (三)城市实验室(一期)政府共享版 建设内容包含数据资源目录展示和管理、基础应用工具、空间信息查询工具、基础分析工具、城市更新专题、城市管理专题、文化旅游专题、公共安全专题、城市空间形态演变展示、系统管理等模块。 1,56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期起180日内完成系统的交货、验货、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预期要求并且通过验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该协议书须明确约定:①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②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合同金额占比。③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以联合体确定的其中一方具备的商务条件作为评审依据。④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⑤该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包中参与投标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的,相关联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纸质扫描件。(4)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特定资格条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要求,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应对各自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的纸质原件彩色扫描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纸质响应文件副本(若有)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8)联合体中标(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3-31 至 2025-04-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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