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各权属单位废旧物资评估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31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对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及各权属单位的废旧物资进行价值评估工作,确保资产处置公开透明、合理合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评估范围:1.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及各权属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待评估的度旧物资。2.废旧物资是指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已丧失原有使用功能或使用条件,但仍具有残余价值的物资,分为固定资产类废旧物资和非固定资产类废旧物资。3.评估完毕后,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统一格式的资产评估报告;需提供纸质资产评估报告,含电子版(word、pdf格式)。
1.2 工期/服务期:预计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1.3结算期限及比例:向招标方出具书面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后,经招标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验收符合要求,并且该批次资产处置成功后支付价款,若未处置成功,则按照出具评估标的的评估价格70%乘以中标费率收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向评估单位支付相关款项。税率执行6%或3%,享受国家税收特殊优惠的执行国家规定。
1.4 付款方式:电汇(含税)。

1.5报价要求:

1.5.1投标方报价以评估标的物(废旧物资)的评估价值为基础,按合理的提取比例计算评估费,以比例作为报价依据。
1.5.2当实际处置价格高于评估价格时按照评估价格和实际处置数量提取评估费:当实际处置价格低于评估价格时按照实际处置价格和数量提取评估费。评估服务完成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方须具有完备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在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中介机构供应商中。
2.2投标方需要具有资产评估资质,拥有专业队伍。
2.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资产评估师资质,从事评估业务5年以上,项目组人员必须3人以上。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及其他要求
拥有专业队伍,前期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3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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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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