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型全自动恒温恒湿称重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31本烘干型全自动恒温恒湿称重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7.4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单台设备设置投标限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本次为其中的: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台/套) |
1 |
烘干型全自动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
1 |
2 |
微波消解仪 |
1 |
3 |
磁力搅拌器 |
1 |
4 |
顶置搅拌器 |
1 |
5 |
氮吹平行浓缩仪 |
1 |
6 |
固相萃取仪 |
1 |
7 |
液液萃取仪 |
2 |
8 |
大气综合采样器 |
2 |
9 |
真空气袋采样器 |
1 |
10 |
恒温伴热采样枪 |
1 |
11 |
多参数水质仪 |
2 |
12 |
深井采样器 |
1 |
13 |
便携式流速测量仪 |
1 |
14 |
便携式气相分子光谱仪 |
1 |
15 |
振动仪 |
1 |
16 |
数显式温度计 |
1 |
17 |
林格曼黑度设备 |
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本次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生产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制造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六)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或者存在控(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发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潜在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一律取消其参与资格;
(八)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未被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得在拒绝再次注册的期限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4月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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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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