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2025-2027年不良贷款证券化项目信托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31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2025-2027年不良贷款证券化项目信托机构选聘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交行2025年-2027年不良贷款证券化项目信托机构进行公开选聘,信托机构服务内容为按照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协助交行发行不良贷款证券化项目,提供证券化信托服务。
合同期限:三年。
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别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或者原银监会批准的其他机构,且满足《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2005]第3号)对特定目的信托的市场准入条件(提供监管部门的相关资格批复)。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信托成立公告日期为准)至今,须具有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提供过受托服务的成功案例(成功案例是指成功发行的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项目)。
案例证明材料:
提供受托服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信托成立公告(须包含发起机构名称,公告落款须有信托机构盖章)。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发售后不予退还。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8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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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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