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计算机监控系统安防调试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2025-03-31
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计算机监控系统安防调试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服务 |
二、标段(包)编号:2025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年焚烧处理垃圾总量 21.9万吨。现已建成1条600 t/d的焚烧线,配置 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5MW发电机组,年运行8000小时。 |
七、服务内容:负责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安防调试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计算机监控系统安防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服务。 2.协助电力后台监控系统许继厂家升级电脑操作系统后安防调试。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满足: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 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等技术规范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商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开始工作。 |
十、服务地点要求: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文化街道文化居委会老追古村149号-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料;(2)供应商须具备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件资料;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以上的同类型服务相关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服务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所提供的的合同资料内容应清晰可见,关键内容需齐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2)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参加询比;(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与采购(响应)活动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的三个自然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评价不合格;(18)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19)被列入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2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31日 到 2025年04月07日23时59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