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省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31项目编号:KY2025
项目名称:陕西省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限:投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功能开发并部署,具备使用条件,并向中心出具包含开通运行、功能测试与申请上线等内容的书面交付报告,双方确认签章并以此确定试运行期开始时间。系统1个月试运行期满,并通过中心验收之日起正式进入服务期,服务期为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能力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 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陕 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⑥《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⑦《关于运用政 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⑩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能力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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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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