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至2026年房屋建筑物中小型修缮及零星维修供应商采购公告

2025-03-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至2026年房屋建筑物中小型修缮及零星维修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0万元。

采购需求:

 

支队部、车管所及所属大队(含驻外中队)共32处营区业务用房单列工程30万元以下房屋建筑物中小型修缮及零星维修项目,包括水、电、气、设备、房屋等日常维修项目,影响安全、正常办公、日常生活的紧急突击抢修及破旧老营房局部结构补强等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指定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报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5.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6.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

7.报价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

8.报价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9.报价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作为原件使用,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采购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务能力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零星工程涉及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特种作业证在有效期内。具备相应的抗风险能力,积极响应土建工程零星维修施工任务并对所接受委托的事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提供承诺书

14.企业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承诺书

15.报价供应商提供无违法犯罪、无涉劳资纠纷报警(12345热线)的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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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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