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三采油厂2025年含油污泥外委利用招标公告

2025-03-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三采油厂2025年含油污泥外委利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第三采油厂需对2025年产生的约2000吨含油污泥(HW08 071-001-08)进行外委利用,最终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2.2招标范围:第三采油厂2025年含油污泥外委利用。项目估算金额为310万元(含税),最高限价为1550元/吨,包含6%增值税、装卸费、称重费、运费、利用处置费等费用。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0日。
2.4标段划分:是,划分为1个标段:第三采油厂2025年含油污泥外委利用。
2.5实施地点:(登录后查看)
2.6服务要求:利用过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包含“贮存、利用”或者“贮存、处置”,核准经营类别及废物代码包含HW08(071-001-08)。非河北境内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20个工作日取得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和转入地省级生态环境厅同意跨省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
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与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
3.2业绩要求:/。
3.3财务要求:/。
3.4信誉要求: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服务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质量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人员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7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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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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