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管道设计院项目1施工措施用钢管谈判公告

2025-03-31
项目名称: 管道设计院项目1施工措施用钢管谈判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单位: 管道设计院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2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采购执行人)的制造商或贸易商。 2.3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2.4投标供应商为贸易商或制造商投标有外购钢管资源的,不需要产品制造商出具授权书。 2.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封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中包含买方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供货数量、签订时间的关键页;合同发票复印件至少应包括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贸易商投标的,贸易商及制造商业绩均可视为有效业绩。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 2.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投标供应商应财务状况良好(其中资产负债率小于10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供应商需承诺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供应商需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函);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财务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如投标供应商中标,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审查其完整的财务报告,若发现投标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况或风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需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接受上述条款的承诺函。 2.7投标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2.8投标供应商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 3 月 31 日16:00:00至2025年 4 月 4日16: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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