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眼科手术显微镜后节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31项目编号:Jp4-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眼科手术显微镜后节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00000
最高限价(元):8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结 束。
★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 90% 货款,乙方收到 90%货款后 7 日内向 甲方出具相同金额银行保函,货到甲 方的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 格正常使用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剩余 10%货款。
★4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 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 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 财采[2017]603 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 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1 年(设备整体免费保 修期)
★6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 提供配件:8 年
★7 热线支持:7*24 小时 现场支持:4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 到达。 8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 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免费 定期到客户现场或者电话巡检。
本项目拟采购眼科手术显微镜(后节)2 台、非接触广角观察系统 1 台。
总价不得超过 840 万元,眼科 手术显微镜(后节)单价不得超过 400 万元,非接触广角观察系统单价不得超过 40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 3.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3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须提供证明材料);3.4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如为逐级授权,须提供逐级授权书),以及合法的产品报关单(投标人可对非关键信息如价格、数量等进行脱敏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31日16时30分至2025年04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