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污水处理厂项目部-磁混凝设备采购方案招标项目公告
2025-03-31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
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磁混凝设备采购方案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磁混凝设备采购方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M035920HXCGFA250319001)。招标人为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BM035920HXCGFA250319001/01
标段(包)名称:磁混凝设备采购方案-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磁混凝设备1套(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项目),具备所招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5]285号)中失信被执行人; 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6.投标人如为主要磁混凝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 注册、登录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否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从2025-04-01 10:00起至2025-04-06 13:00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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