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杭州分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持续性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本项目为华夏银行杭州分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持续性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布的(GA38-2021)《银行安全防范要求》,金融单位的现金区与非现金区应设立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二道门)及其配套等设施将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拟对华夏银行杭州分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持续性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3. 注册资本达到最低限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4.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安全金属制品或特种、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研发等;
5.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具备公安部认可资质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6. 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
7. 倡导绿色理念,产品节能环保;
8. 银行业相关产品合作情况,同时提供GA38-2021执行开始以来案例列表等;
9. 其他我行相关要求;
(二)提交材料内容
1. 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在银行类安防(新建或改建)工程中体现出安装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或其他佐证材料。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杭州分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持续性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登录后查看)
征集期:(至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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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