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杭州校综合实训基地优化改造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2025-03-31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杭州校综合实训基地优化改造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1.2供货地点:【杭州市拱墅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1.3采购内容:【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杭州校综合实训基地优化改造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1.1.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1.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33.0861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2 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须提供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其参选承担连带责任的授权函,授权函中须加盖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公章。同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的,应均无效;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按比选人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31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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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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