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入围征集公告
2025-03-31预算金额:0.0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枣庄市薛城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1 |
征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财政投资评审及预算评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
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履行期满后,委托方需重新进行采购征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乡村产业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原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日8时0分至2025年4月8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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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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