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废黄河(翔宇北道-南昌北路)堤防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3-31
项目名称: 废黄河(翔宇北道-南昌北路)堤防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6.23238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062323.81元。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废黄河(翔宇北道 -南昌北路)堤防维修养护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及 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签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签电子签章)。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签电子签章)。

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供应商签电子签章)。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签电子签章,格式参照示范格式六):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签电子签章)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签电子签章)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采购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采购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承诺书,供应商签电子签章,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七)

4.供应商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供应商签电子签章,格式参照示范格式八)

5.供应商承诺在最近2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供应商签电子签章,格式参照示范格式八)

6.授权委托人和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8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法人无需提供);事业单位社保要求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签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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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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