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大运路打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大运路打通工程公告

2025-03-31
1.询价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路打通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大运路打通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太原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大运路打通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项目北起太长高速,南至河产业园区北边界段,主线道路全长的1.62km,红线宽度56a;大运路与太长高速立交首点设置全互通立交,立交桥和辅道共计0.5km;道路下穿太中银铁路、西南环铁路加固桥。二标起点为道路桩号k4+260-k4+785(含下穿太中银铁路、西南环铁路加固桥工程)。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下穿太中铁路、西南环铁路加固桥工程、通道工程、防洪工程、电力工程、排水工程等。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电力排管(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招标物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竞标人在竞谈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于2025年4月1日08时00分至2025年4月4日18时00分……下载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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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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