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湖县钟庄街道S231、S233及庆丰镇配水管网工程球墨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3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湖县钟庄街道S231、S233及庆丰镇配水管网工程球墨管采购项目已由建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建政服备(2025)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湖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建湖县钟庄街道S231、S233及庆丰镇配水管网工程球墨管等材料的制造、检测、供应(含运输及保险)、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验收、指导安装及相应的技术资料和售后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189.27万元。

2.3项目地点:建湖县钟庄街道及庆丰镇辖区内。

2.4工    期:4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不接受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需求的产品应为同一厂家生产且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批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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