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安高新区谭港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东运河湾低碳智造产业园A区一期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东运河湾低碳智造产业园A区一期新建项目) 锡山行审备[2023]5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基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锡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北镇,锡港路与幸福路交叉口西南侧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无锡山区锡北镇幸福路西、锡港路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计划打造为集科技产业研发、办公、制造为一体的智慧综合园区,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表
工期:1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400.0 万元
招标范围: 锡东运河湾低碳智造产业园A区一期新建项目运营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本次招标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室外广播系统、智慧路灯系统、室外信息发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停车管理系统、人行道闸系统、访客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远程抄表及能耗监测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智慧消防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系统集成管理平台系统、数据仓库系统、驻地网(有线+无线)系统、综合管网等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投标人需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2月~2025年0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投标人2024年12月~2025年02月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31日 17:00 时至2025年04月08日 23:59 时……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5日 9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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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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